兒童時期是人生的基礎階段,從胎兒、新生兒、嬰幼兒、學齡前兒童到青少年都處于不斷生長發(fā)育的過程中。其動態(tài)特征與成人不同,在各個年齡段也有很大差異。需要切合實際地考慮孩子的智力發(fā)育及體能發(fā)展的程度,來選購合適的兒童游樂設備。
(1)看適用年齡范圍。一般的玩具在使用說明中都會標明該玩具的適用年齡范圍,可以根據(jù)小孩的年齡選購。這主要有兩重意義:一,兒童游樂設備本身是為該年齡段的兒童設計的;二,不在此年齡段的兒童使用該產(chǎn)品存在危險性。
(2)看安全警示語。玩具隱含的一些危險性生產(chǎn)廠會通過警示語做出提醒。如打開包裝后,請立即將包裝塑料袋棄置。非救生用品,只能在淺水中使用、不適用于3歲以下兒童等。購買及使用玩具時,一定要仔細閱讀警示語,可避免誤用玩具的危險發(fā)生。
(3)看有效日期。有些產(chǎn)品是指定在有效期內(nèi)使用的,可避免使用過期產(chǎn)品。
(4)看使用方法。復雜的玩具,如兒童自行車、學步車、電腦學習機等,進口兒童游樂設施應有詳細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。在選購時應注意這一點。
游樂設施安全標準:
1. 安全保險措施。
(1)游樂設施在空中運行的乘人部分,整體結構應牢固可靠,其重要零部件宜采取保險措施。
(2)吊掛乘人部分用的鋼絲繩或鏈條數(shù)量不得少于兩根。與坐席部分的連接,必須考慮一根斷開時能夠保持平衡。
(3)當游樂設施在運行中,動力電源突然斷電或設備發(fā)生故障,危及乘人安全時,必須設有自動或手動的緊急停車裝置。
(4)游樂設施在運行中發(fā)生故障后,應有疏導乘人的措施。
2.乘人安全束縛裝置 。
當游樂設施運行時,乘人有可能在乘坐物內(nèi)被移動、碰撞或者會被甩出、滑出時,必須設有乘人束縛裝置。對危險性較大的游樂設施,必要時應考慮設兩套獨立的束縛裝置。可采用安全帶、安全壓杠、擋桿等。
束縛裝置:應可靠、舒適,與乘人直接接觸的部件有適當?shù)娜彳浶?。束縛裝置的設計應能防止乘人某個部位被夾傷或壓傷,應容易調節(jié),操作方便。